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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尧律师团律师
执业资质:1370220**********
执业机构: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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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文尧律师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8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李某与被告何某1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律师为被告何某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何某1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被告不存在家庭暴力倾向,双方夫妻感情稳定,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不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何某1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李某负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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