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陈戈垠律师应邀赴长沙本土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汇一集团(长沙汇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司管理层法律知识培训授课。
陈戈垠律师结合曾经在汇一集团任职法务兼董事长助理的工作经验,从集团的需求出发,以合同管理、工程板块、营销板块、物业板块及员工/高管刑事责任五个方面讲授法律风险防控与诉讼案件应对知识。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和动态性的过程管理,在合同草拟、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各个阶段均需要明晰目的、促成交易及防控风险,达到“油门”“刹车”齐备的良好运行。陈戈垠律师表示,一味地踩油门容易车毁人亡——风险过大的交易,放弃就是减少损失,所谓“方向不对,退后就是进步”;一味地踩刹车无法达成交易实现价值——好律师是帮助公司促成交易,而不是单单提出问题而不解决问题,在风险中赢取利润,才是商业之道。
工程管理风控板块,陈戈垠律师深入剖析因发包人/承包人资格的欠缺导致合同无效案、施工单位转包工程导致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案、王某诉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三个案例,从自身的办案体会及诉讼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向大家分享,现场汇一集团工程部门负责人就本公司类似情形提问互动,气氛热烈。
营销管理风控板块,陈戈垠律师就曾经与汇一集团营销总监、营销经理长期对接营销类合同业务经验,总结几点:1、信息推广类合同,注意强化广告发布者的资料审核义务;2、按频率计费的广告发布类合同,注意广告次数的错播漏播的补救及区分违约情节地设置违约条款与合同解除权;3、注意设置验收标准,未达验收标准不付款并主张违约责任;4、尽可能地分批次付款,并详细明确付款的前置条件,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义务。同时,陈戈垠律师分享了主办的杨某某诉某某实业集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危某某诉某某控股集团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求退房索赔案两个案件,律师创造价值,往往不在于案件的输赢,有些案子是必输的,比如延迟交房赔付违约金、比如工伤损害赔偿,但为公司减少了损失,那就是“赢”。
物业管理风控板块,陈戈垠律师从物业管理中管理者暴力管理造成人身伤害案、公共设施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损害案两个案例,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单位替代责任”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提示汇一集团下属物业公司要做好日常安保工作,做好设备检修保养,保留过程记录,尤其是在显要位置警示危险源,对于电梯、绿化等专项管理可考虑分项发包规避风险。公用设备问题导致人身损害的,业主一般会起诉物业公司,此时可考虑追加设备供应商为共同被告以减轻自身责任。
员工/高管刑事责任风控板块,陈戈垠律师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及实务案例,提示了公司工作人员平日没有注意的刑事犯罪风险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