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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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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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为别人找工作 被判三年

发布者:陈德新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1663人看过


收钱为别人找工作 被判三年

案情:2013年4月,被害人周某夫妇因想通过关系将儿子安排进事业单位工作,经人介绍联系上了被告人邬某。邬某谎称可以帮忙解决周某夫妇儿子县区级事业单位编制,不过需要20万元,并要周某先付10万元定金用于前期先去找关系打点,等事成之后再付另外10万元。后邬某没有为解决周某夫妇儿子事业单位编制问题找过人办过事,也没有能力解决,并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归还10万元钱。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邬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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