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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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陈德新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4日|分类:拆迁安置 |128人看过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北京陈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德新律师134011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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