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资本投资
(一)投资担保类公司的诞生
改革开放三十年,大量财富蓄积民间,这是不争的客观事实,民资寻找出口的暗流涌动屡见不鲜,为了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充实实体企业,民间资本持续盈利,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审批了投资担保类公司,通过该类公司民间资本汇入企业,企业通过盈利偿还民间资本,三者在互动中共赢。政策的出台使这个行业可以用风风火火来形容,发展之快令人瞠目结舌,民间资本犹如脱缰的野马涌集到投资担保类公司,其通过项目考察、风险把控等手段或措施使民资渗入企业。企业出现偿债不力的情况下,投资担保类公司代偿,民资按时收益,框架的设计使民间资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受益,为繁荣经济贡献力量,良性的借还使三方各需所取,实现资源配置。民间资本的闲置与企业的现实需要使投资担保类公司获得新生,科学的模式建构,使民资步入推动经济发展的轨道。
(二)发展中的现状与乱象
1、现状与乱象
担保投资类公司的发展之初,的确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问题,缓解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需要,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实践中企业经营状况良莠不齐,有的企业岌岌可危关乎生死存亡,部分投资担保类公司利用企业急需资金的 “软肋” ,乘机高息注入,加大企业的运作成本,加速企业的死亡。受益投资人无限放大利好的信息,让不同人感受到“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真实,导致投资人纷纷跟进,此时尚且还可以维护平台运转。当偿还的企业或担保公司都无力兑现时,中间平台摇摇欲坠,其就利用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拆延缓残喘的生命,“越短越拆、越拆越短“,短拆把担保公司与企业的黑洞彻底暴露于投资者眼前,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个趴下,全部倒下。还有,一部分公司与企业在黑洞暴露之前,借东补西、借新还旧成了家常便饭,等到融不动一天,接力棒由最后一棒买单,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方式催生资金黑洞的产生。
2、症结与问题
国家对金融行业的垄断,导致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受限,企业为了发展与生存,转向民间。政府获准投资担保类公司工商登记使行业获得新生,牌照发放的简单化、粗造化导致市场主体诸多,运作混乱,偿还或代偿能力不足凸显,引发系列经济问题与社会隐患,是民间资本之痛,也是政府政策的简单和对风险评估不足所致,但其中最直接的推手是中间运作平台的担保投资类公司,其业务发展过程中,为了发挥资本逐利最大本性,不遵循行业发展规律,高息诱资,不实投资,串通套资、行业短拆、恶意夸大担保措施等。中间公司一手利用法律文本,控制风险;另一手向企业索取超过其获利空间的费用,挤压企业生存余地,风险控制与索取合理收益相互脱节,形成掣肘,摧毁支付终端,加大民间资本的风险。
投资担保行业自成立以来遭受了重创,当然不乏稳健、安全运作之公司,其投资于营利及有前景的企业,企业用获利支付平台费用与民资收益,利益均沾,良性循环。在模式相同的情况,操作点定位与选择不同,导致不同的结果,有的公司高费用注入企业,只知道索取高收益,不顾及企业的获利空间能否支付高融资成本,造成企业高负荷运转。当企业运作吃力时,也就意味着民间资本、平台代偿风险加大,难以保证民间资本的保值增值与支付中间的平台费用。投资担保类公司整合了庞大的社会财富资源,疏通了民间资本与企业融合的通道,合理规范的构建,需要民间资本与企业良性循,合作中实现共赢,但科学、理性的盈利模式被投机利用,不是制度或模式的缺憾,是人性的贪念与欲望所致。
3、整顿与重生
投资人收益和中间费用落脚点是实体经济,担保平台高收益诱资,绑架了“无辜善良”的民资,又乘机“高额勒索”企业,挤压企业获利空间,症结关键所在是作为运作平台的担保投资类公司,必须整治,淘汰与优化平台,惩罚不遵循市场规律的参与主体。投资风波遗留的问题,政府已启动法律程序处理,督促代偿、处理担保物,司法程序、严格工商登记、控制市场参与主体等,大力度整治,是为了纯洁市场环境,毙掉害群之马,使整个行业规范秩序发展。经历使投资个体更加理性与睿智,不再走投机之路。发展中虽然出现问题,但是民间财富不容小觑,民间资本与企业融合,形成良性循环是正能量,能够积极促进、推动经济发展。
二、理念或价值
1、投资与投机
民间资本促进经济发展不可否认,分析、梳理民间资本与企业对接中问题与症结所在,是为了帮助投资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或价值,引导民资步入合理、合法的投资。投机适合赌徒,投资是连续性行为持续盈利,投机是“一劳永逸式一本万利”的极度疯狂心里,损人利己,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市场环境,是重点防范与打击的对象。在利益面前,部分民间投资者没有经受得住高收益的诱惑,不理性分析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输给了自己的欲望与私念,是投机心里作蠢。投资担保行业发展中的乱象也警示着大众投资者首先要拒绝投机,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克服“投机”心理,拒绝赌博。
2、受益之本
作为民间投资的个体注重的是自己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该项目是否可靠、能否保障收益、能否到期安全收回本金。个体所关注的问题也恰恰是企业运营所解决的问题,共同关注的问题姑且称之为价值或理念。投资人永远要知晓自己的收益是企业获利的一部分,企业运营获利能保证自身发展之需与投资收益和中间平台的费用,投资人就值得投资这个企业,这就要求投资人选择,其一,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了解行业发展的态势及利润;其二,关注项目,聚焦企业的透明度,企业透明,实体项目符合逻辑,经得起考证,运作合理,有较大的获利空间保证投资人的收益,是值得信任和投资的企业。帮助投资人识别企业从事的行业与操作的项目,深刻认识投资收益之本或出处,理性选择企业,企业的获利能保障资本的安全和受益与满足自身发展之需,投资与企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稳健运营与持续受益并存,实现互惠共赢。
三、城镇化政策与民间投资
民间资本投资要想安全、可靠、保值增值、进出自由,其一,需要选择正确的投资理念与价值;其二,投资切入点必须与国家政策走近,要投入到国家政策鼓励、提倡的产业或行业。
投资、出口、消费是是拉动中国经发展的三驾马车,金融危机的经验告诉我们,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导致出口锐减,影响经济前进,必须向内求索。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方向,而推动城镇化发展是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主动力。城镇化国家政策恰好为民间投资提供新的机遇与空间,政府为了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在规划、税收、征地、税收等方面给企业优惠政策,保障了企业有广阔的获利空间。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也为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敞开门槛,民间资本渗入城镇化建设,解决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途径,使民间投资更加实在和透明,避免了跟风和不明确。投资人切切实实知晓财富的用途,解决了制约企业运作过程中的瓶颈,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和血液。
民间资本与城镇化的融合中间环节不可或缺,中间环节应当规范操作、理性把控,关注企业行业态势,衍生赢利点和盈利空间,实现民间资本与企业良性融合,着重企业获利时保证投资安全与支付收益,摒弃以前老套、陈旧的做法,遵从市场规则,良性规范操作,切忌重蹈覆辙,杜绝高收益产生的高风险投机行为,实现市场参与主体利益均沾,使民间资本在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同时持续受益。
企业顺应宏观调控,规范、稳健运营,在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支撑或鼓励的前提下,借助民间资本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民间资本与城镇化政策的良性循环融合,开创民间投资与政策倡导产业对接的互动局面,实现实体企业稳步获利与民间资本持续受益共赢、和谐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