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求职“坑”
一、树立“理性求职”心理。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职场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背起背包就走的求职往往容易掉入各种各样的陷阱。因此,求职者在求职前最好有所准备,了解自己有何职业技能,希望寻找何种行业的哪些岗位,期望薪资待遇如何等等,做到心里有数。
二、合理选择中介机构。
求职者一定要到正式的、合法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找工作。本市各区县均有就业促进中心和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免费为广大求职者服务。除此之外,也有经政府审批的赢利性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这类机构一般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而非临时租借的简陋处所,其经营场所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果收费,也应该开具正规发票而非一些似是而非的收据。路边摊式的小职介所和临时短租在商务楼宇里的所谓“劳务公司”可信度较低。马路广告更是完全不可信,千万不能轻信上面的所谓招聘信息。在初步选定求职目标时,求职者除了要关注招聘单位的招聘要求和自身简介以外,还要多做一些功课。例如通过各种搜索方式查查单位的背景资料,了解单位的规模、主营业务等等必要信息,同时也可以搜索查看网友对该单位的“吐槽”,了解招聘单位更真实的一面。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求职者对招聘单位有更全面的了解,不会被单位简介中诱人的薪资待遇光环所迷惑。
三、谨慎签订各类合同。
与招聘中介或单位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所签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其他所谓的“培训合同”、“代理合同”、“居间合同”等等,不同的合同所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各有不同的;二看合同内容是否准确、清楚、完整。求职者不能简单略过合同条款,必须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认同合同内容;三看合同是否具备必备条款。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必须有上述内容,否则就构成了违法。
四、务必保持警惕心理。
正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项目应具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示,还应当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所有没有发票的中介机构一般都是假的。
招聘单位在招聘时一般不会收费。对于先让交报名费、培训费的招聘单位,求职者也要远离为妙,以防被骗。另外,身份证是求职者的重要身份证件,求职者在求职时前往不要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保管,以防意外。
一旦求职者遇到类似上述诈骗的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对于“黑中介”等情况,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