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军律师
北京海关商检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马德军律师
13910533897
咨询时间:06:00-22:00 服务地区

北京海关律师马德军||对含大麻食品化妆品说“不”!

作者:马德军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84次举报


大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的叶掌状全裂,裂片披针形或线状披针形,大麻花朵具有粘性。成熟的毒品大麻植株高度为0.5至2米,并具有特殊刺激性味道。


大麻的化学成分十分复杂,其中大麻酚类即大麻的有效化学成分有60多种,被简称为大麻素,主要包括四氢大麻酚(THC)、大麻二酚(CBD)、大麻酚(CBN)。作为毒品的大麻,主要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THC)。


大麻具有成瘾性,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被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大剂量使用可引起退行性变化的脑疾病、严重的行为损伤、免疫系统抑制和神经疾病。

大麻植物属于联合国《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1972年议定书》(简称《公约》)的管制范围,其中详细规定了种植管制措施。


我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一直严格履行公约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大麻种植进行严格的管制。

2019年10月,加拿大宣布大麻零食、大麻提取物和大麻外用品三类大麻衍生产品销售正式合法,其常见的产品形态包括饼干、糖果、饮料、软膏、精油和化妆品等。


今年6月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公告,宣布将大麻和大麻制品从泰国第5类毒品清单中删除的法令正式生效。意味着种植、进口、出口、分销、消费以及拥有大麻和大麻制品(含四氢大麻酚0.2%以上的精神活性物质除外)在泰国正式合法化,而食品化妆品则成为大麻除医疗用途之外的主要运用领域之一。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包括乌拉圭、加拿大、格鲁吉亚、马耳他、墨西哥、南非和美国的19个州在内的国家和地区在法律层面上宣布娱乐用大麻合法化,阿根廷、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宣布医疗用大麻合法化。

图片

大麻虽然在医学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它始终是一种成瘾性物质,其危害不容小觑。其在一些国家的合法化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公众对大麻危害的认识,导致使用/滥用大麻人数的增加,但在我国仍然是坚决抵制的。


我国目前从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化妆品添加。2021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包括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等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图片

海关提醒


图片
图片


要充分认识大麻产品的危害性,在国外旅游时,应充分了解当地有关购买、持有和食用大麻产品的法规,识别产品包装上的提醒信息,及是否标明THC和CBD含量等,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持有、食用或携带含有大麻成分产品入境回国,从而触犯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图片


另外,大家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食品化妆品,一定记得要看成分标识,是否有标明THC和CBD含量,坚决拒绝购买、持有、食用。


图片
图片

关于毒品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图片
图片
图片


从毒品的来源,可分为:传统毒品(如鸦片、海洛因);合成毒品(如冰毒)。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刑法规定

图片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马德军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3910533897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61.5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34分 (优于82.2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8篇 (优于96.67%的律师)

版权所有:马德军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41654 昨日访问量:33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