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被告人李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个人偷逃税款人民币46万余元,帮助他人走私货物偷逃税款324万余元,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下量刑,为被告人争取轻判成功。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在韩国旅游时结识同案犯赵某某,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下单等形式向赵某某采购奢侈品手袋、手表、首饰、服饰等,赵某某在韩国采购后通过物流快递到李某指定的清关公司仓库,后清关公司联系水客将货物走私入境。
办案经过:
马德军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调阅卷宗了解案情。最终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下量刑,为被告人争取轻判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