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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成立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作者:欧亚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45次举报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那么,分公司成立的条件什么,分公司成立的流程怎么走,分公司成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公司成立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成立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分公司成立的流程

  1、确定分公司的位置(打算租赁公司的位置)

  2、到公司所在地的区行政审批大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成立分公司所需资料(电子版),填写打印盖章。(一般就是分公司成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等)

  3、在网上申报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若已经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若没有三证合一需提供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股东签字)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6)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表

  (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10)分公司财务人员证件

  (11)以上资料均要带原件要验证,十天左右办理完毕后带着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和银行开户事项就行。

  三、分公司成立的注意事项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越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该当自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该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应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分公司成立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成立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体仍是总公司。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好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等。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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