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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立案、量刑标准

2019年07月17日 | 发布者:姚利锋 | 点击:28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我们很多人可能没听说过寻衅滋事这个罪名,但是应该都听过殴打他人,辱骂他人这些都可能导致犯罪,那么导致犯罪的这个罪名可能就是寻衅滋事罪。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具备法定应惩处情形的行为。并非所有

  我们很多人可能没听说过寻衅滋事这个罪名,但是应该都听过殴打他人,辱骂他人这些都可能导致犯罪,那么导致犯罪的这个罪名可能就是寻衅滋事罪。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具备法定应惩处情形的行为。并非所有的寻衅滋事都会被定罪,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有一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也即是说,只要寻衅滋事达到上述任何一项的程度,即可立案追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在第二项中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规定,也即如果采用恐吓他人的手段情节恶劣的,也属于寻衅滋事。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寻衅滋事罪立案、量刑标准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之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行为只有具有法定情节的时候,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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