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和M君在深夜看了电影,这次是《天才枪手》,挺好看。看完电影一小时,还没有从紧张的气氛中缓过神,手都还在抖。用悬疑片的手法拍青春片,导演也是高明。故事其实很简单:天才少女组织、帮助富二代同学们作弊并最终弃暗投明自首新生。电影为什么好看?因为考试是每个人都曾做过的噩梦啊;因为作弊是我们最刺激的冒险啊;因为我们的青春里也有同样的学霸和学渣们呀;因为我们也曾为考试哭过笑过懊悔过啊;因为我们都瞥见过黑暗却熟视无睹啊;因为我们最终都选择了放弃抵抗缴械投降啊……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叛逆的优等生,看到了反抗的另一种可能。
在电影里,只有两个人是自信的,一个是智商超群的琳,一个是家境殷实的小巴;对比班克和格雷斯,一个在物质的忧患里唯唯诺诺,一个在成绩的压力下低眉顺眼。导演给角色画的脸谱,是每平凡人生命里的特质。有人天生一个好脑瓜,有人投胎技能赛高,这些都是上帝的偏爱,哪有什么公平可言。
监考老师出售考试试题,校长收取额外的就读赞助费,如果游戏规则就是这样,那么琳帮助、组织富二代同学作弊牟利又有什么错呢?如果她有错,那么一定都是大人们的错。
人总是处在复杂的交际圈里,有关心体贴的朋友,有以利相交的伙伴,有心心相惜的对手,有心狠手辣的劲敌,还有无言支持的家人和不断升级变化的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与他们不断冲突,又不断和解,最终变成苦楚的笑意和欣喜的泪水,抑或是再不提起的回忆。
剧情神不神?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你信不信?2015年5月30日,一名中国留学生利用德州时间早于加州时间两小时的时差漏洞参加德州的托福考试,并在考试休息时间将答案传给位于加州的同学。办法总比困难多,想象还不及现实大胆。嗯?需要组织律师找泰国考生们拿考试作弊方法专利使用费吗?
学校里的考试已经是最公平的竞争方式了,至少,明面上考试不允许作弊;如何将作弊方式推陈出新,招招不同才是校门外最大的竞争。原来想着吃一堑长一智,结果发现吃成了个胖子,还是个智障胖子。每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
办公室楼下的停车场经常客满,同事玲教我在犹如迷宫一般的明发广场地下停车场找标志物停车。独立停车的第一天我找错了位置,于是一错上瘾,越错越顺手,最后干脆将错就错,不再对找到正确标志物报任何希望。作为代价,我要多绕过半个迷宫才能到达办公室。所以,犯错的惯性相当可怕,要踩刹车,要踩刹车。
每当听到自己喜欢的商店、有趣的人要因为营业额低的困扰而放弃正在经营的行业时,我就感到痛心。我希望所有保有初心的人都能挣大钱吃好饭,这样伙伴们才不会走散,梦想才能永远延续。
关于大家关心的电影里的几个法律问题:
考试作弊,犯罪吗?
那要看你在什么考试里作弊了,还要看你在作弊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了。在我国,与考试相关的罪名有:
法条 | 罪名 | 行为 | 量刑 | 共同点 |
第284条之1第1款 | 组织考试作弊罪 | 组织作弊的 | 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3-7年,并处罚金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
第284条之1第3款 |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 | 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3-7年,并处罚金 | |
第284条之1第4款 | 代替考试罪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 | 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法律中规定的国家级考试
考试主要类别 | 常见考试 | 法条 |
高等教育考试 | 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 |
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 |
资格考试 | 国家司法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 |
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七条 | |
医生执业资格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 | |
中医医师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 | |
兽医执业资格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 | |
教师资格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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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 |
导游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 | |
基金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
评估师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九条 | |
统计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 | |
公务人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 |
警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七条 | |
海关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三条 |
作弊行为又有哪些呢?
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直接行为第六条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推定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咦?那不组织作弊,不卖答案,不当枪手,老老实实作自己的弊是不是就不犯罪啦?
呵呵,不犯罪,但违法啊,不要以为法真的不责众。
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作弊的后果: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人生中公平的考试不多,所以请珍惜每一次能够公平竞争的机会。这是尊重对手,更是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