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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曹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179人看过


  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手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因解除同居关系而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人民法院才会立案受理。那么,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呢?如何区分非法同居与重婚?接下来,请大家一起从下文了解吧。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

  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根据《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3、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一般不适用婚姻法规定,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现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如果某种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其财产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二、如何区分非法同居与重婚

  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

  重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

  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律采用自诉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可知,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所得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实践中,一般是均等分配。关于同居关系的相关知识就为您介绍到这了,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时,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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