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今社会老龄化现象日渐加剧,很多人担心死后因财产问题引发纠纷而对遗嘱密切关注,但起草遗嘱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根据最高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嘱继承纠纷中,被确认为无效的遗嘱已超过60%的比例,刘XX经过统计、整理和分析,为大家普及遗嘱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案由 继承纠纷
原告:李某1,女,汉族,1954年9月29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北京XX律师XXX律师
原告:李X2,男,汉族,1956年3月2日出生
被告:李X3,男,1959年2月23日出生,汉族
被告:李X4,男,1987年3月21日出生,汉族
案情概述
原告李X1、李X2诉称,父亲李X与母亲李X民系夫妻,二人育有三子女:李X、李X2、李X3;李X4系李X3侄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取得北京市西城房屋和北京市丰台房屋所有权。2001年3月8日,李X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在其死后上述两套房屋所有权及房内所有家具家电留归李X民继承、所有。2008年10月15日李X民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在其死后,西城房屋留归李X2继承、所有;丰台房屋,如李X4经DNA鉴定确属李X3之子,则有李X1、李X3、李X4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额,如李X4不做DNA鉴定,则房屋由原告李X1、李X3共同继承。2012年4月李X去世,2016年2月李X民去世,就涉案房屋继承事宜,现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请法院,望判如所请。经询,二被告同意与二原告调解解决本案继承纠纷。
【法院判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律师解析】
刘XX搜集了上百份无效遗嘱判决书及结合个人经验,对判决书的遗嘱类型、效力等因素进行了全面解剖,总结以下遗嘱法律知识以受助广大群众。
所谓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XXX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显然,遗嘱是给予立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就遗嘱的法律效力而言,在司法中被认定为无效遗嘱数不胜数,如想合法有效,必须具备以下6点条件:
最后,刘XX提醒广大群众,最好将自己所立遗嘱到公证处实行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视为效力最高。
【本案结语】
在平时生活中,广大群众对遗嘱继承的知识知之甚少,且存在很多误解,以为“自己随便写写”就可以,却造成很多遗嘱立后无效的结果。刘XX再此劝诫广大群众,书写遗嘱必须严谨慎重,关键时候建议找专业律师起草更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