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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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发布者:张巧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326人看过

  今年35岁的赵先生,在成都市武侯区一家酒店上班,工作岗位是水电工,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在2017年年初的时候,在操作间操作时,不慎被机器割断了两根手指。酒店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后,就对他不闻不问,闭口不谈他的赔偿、补偿。另外在病休期间,单位工资停发,造成家庭的经济来源中断。

因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也没有律师朋友,所以赵先生第一反应是想到了上网。打算先搜索了一些工伤相关的问题了解,无意中看到了我回复其他当事人的咨询,觉得很专业。通过浏览我的个人网站,看了我做的工伤案件找到了共通之处,加之网站上其他当事人对我的评价,有了初步的信任。于是选择了给我电话咨询。赵先生先把他的情况简单做了介绍,听完后我初步对他的案件进行了法律分析,因为对案件材料不了解,没法给到具体的赔偿数额,所以互加了微信沟通。针对他的案情描述,我首先把相应的工伤法律规定的部分条款和计算方法发给赵先生,让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事情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去处理。

  过了几天,他主动联系我,表示想和我面谈,并有了委托的意向。我把律所的地址告诉赵先生,约见了面谈时间,他带了工资流水、工作卡、病例资料,经过沟通了解到:他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目前也没有协商诚意,只愿意支付1万元赔偿金,所以想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沟通中给赵先生说了采取法律手段的程序:

1、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做伤残鉴定。

2、他的伤残等级经过初步咨询法医,大概是九级伤残,赔偿金额大约为12万元左右。

经过此次面谈,赵先生与我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我立即整理材料向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案件举证过程中,赵先生联系了他的一个同事杨女士,愿意出庭作证证明赵先生的确在这家酒店工作,同时也提交了工资流水、工作卡、饭卡、工作服这些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最后案件经过依法开庭审理,仲裁庭依法裁决:赵先生与该酒店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下一步的流程就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本案,经过我和当事人赵先生的共同努力,依法确认了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为工伤维权,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为以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开始他对网络上找到的律师还是保持怀疑态度,担心律师专业知识不够,解释不清楚,但通过电话沟通发现我的解释非常清楚,也告诉了工伤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就打消了他的顾虑,最终还是选择了委托我代理这个案件。

所以在此特别郑重提示大家:本律师主要从事办理工伤案件,在工作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到员工的那一份。无论是否已经发生或者发生工伤风险比较大,都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比如工资流水、工作服、工作牌、打卡记录等等。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这些证据就是维权的关键。若所有证据都没有,那么工伤维权之路就会十分艰难,甚至成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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