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纠纷中,如果已经口头谈妥了单价但未签署书面合同,现在对接人更换
且新对接人不认可之前约定的单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收集证据**:
- 尽可能搜集与前任对接人协商单价过程中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微信聊天
记录、会议纪要等,以证明双方曾就单价达成一致意见。
2. **寻找中间见证人**:
- 如果当时有第三方在场见证了你们之间的口头协议,例如其他公司员工、项目监理人员或相关业
务合作伙伴,可以请他们出具证人证言或者书面证明材料。
3. **尝试沟通协商**:
- 与新的对接人坦诚交流,出示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解释原单价是基于双方合理评估和协商的结果。寻求通过友好协商重新确认之前的单价约定。
4. **法律途径解决**:
-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将问题提交至公司的上级管理层,或直接委托
律师介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先前形成的事实合同关系以及相应的履行要求。
5. **预防措施**:
- 此类事件也提醒今后务必重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在达成任何共识后应尽快落实到纸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总之,尽管口头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较难举证,因此,对于重要的商业交易,特别是建设工程领域,应当尽量签署书面合同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