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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专利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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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程明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3854人看过
只要聊天记录中能明确双方的身份,并且在聊天记录中对方明确承认其借款的事实,那么聊天记录作为一种电子载体也是具有证明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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