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刘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审时本律师介入后会见、阅卷后发现,刘某系从犯且有愿意退赔减轻刑罚的意愿但全部退赔经济上不允许,经与受害人联系受害人在获得退赔后有谅解的可能性,遂与二审法官沟通,便于与受害人谈判和解该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后,辩护人与一审法官多次与受害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刘某某部分退赔,受害人出具谅解书。法院改判刘某某两年四个月有期徒刑。有受害人的案件,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辩护律师应尽可能的促成民事部分的赔偿签署谅解书,减轻当事人的刑事部分处罚。
苏禹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