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湖北XX一公司(化名)起诉张X(化名)归还借款37.1万元,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扣押了张X的执行标的款68万余元。因张X是生意人急需资金周转,找到我让我帮助想办法。我先全面了解了情况,湖北XX一申请诉讼保全并提供了担保交了保全费,法院裁定保全也是依法依规。但是,湖北XX一起诉的标的是37万余元,而申请保全(扣押)的资金是68万余元,法院根据湖北XX一的申请直接裁定扣押68万余元明显是超标的。在接受委托后,我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要求解除超标的扣押的执行款。法院裁定解除,超出起诉标的的执行款,张X及时领取了该款,解了燃眉之急。
律师点评:
法院在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时,通常只做形式审查。是否有申请,是否提供了担保,是否购买了诉讼保全保险等等。一旦保全错误或者像本案一样明显超标的保全,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需要立即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是一起相当成功的执行异议的案件,达到了当事人的目的。
苏禹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