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宁X与蒋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宁X未到庭缺席判决,判决后宁X不服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因宁X与蒋X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转进转出很多次,涉及对账算账的问题。二审法院开了两次庭宁X本人未到庭,为查清案件事实,法院第三次通知开庭并要求宁X必须亲自到庭陈述事实否则自行承担败诉责任,宁X仍未到庭。二审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判决驳回上诉。
律师点评:民间借贷的案件,法院为查清案件事实,有权责令当事人亲自到庭参与诉讼,当事人无故拒不出庭的可能承担败诉责任。
苏禹铭律师
发布者:苏禹铭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4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宁X与蒋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宁X未到庭缺席判决,判决后宁X不服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因宁X与蒋X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转进转出很多次,涉及对账算账的问题。二审法院开了两次庭宁X本人未到庭,为查清案件事实,法院第三次通知开庭并要求宁X必须亲自到庭陈述事实否则自行承担败诉责任,宁X仍未到庭。二审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判决驳回上诉。
律师点评:民间借贷的案件,法院为查清案件事实,有权责令当事人亲自到庭参与诉讼,当事人无故拒不出庭的可能承担败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