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张X与何X合伙做工程,张X负责人工、何X负责材料,中途因结账支付工人工资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张X退出合伙,何X在工程账算清后一个月内支付30万给张X。工程完工,甲方已与何X结算但拒不支付张X30万元款项。张X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未算账为由驳回起诉,张X二审重新聘请律师代理上诉,二审发回重审,最终张X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点评:本案的关键在于合同条款有歧义时该怎样正确理解合同条款,并说服法院支持自己当事人的诉求。在二审我们申请了证人出庭,证实张X在签订协议前有一个算账的过程,签订协议后就完全退出了合伙事宜。所以协议中的算账应理解为何X与甲方(发包方)算账,而不是与张X算账。故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苏禹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