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不分居也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是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不是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该条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1、夫妻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假如不是因为感情不合分居而是因为一方在外面工作、求学等原因分居就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分居。2、双方虽然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二年也不会自动离婚,这只是可以准予离婚的条件,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不会自动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