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微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并未采取实名制认证,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后,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