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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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庞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王纪伟律师 时间:2020年02月06日 21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张某与被告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律师为原告张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庞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6249元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庞未作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根据原告提供的欠条及庭审查证,能够认定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6249元的事实,被告庞负有及时清偿债务的义务,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26249元及利息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被告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张货款2624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56元,由被告庞负担。

王纪伟律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经过一年的自考和专业学习,对交通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律等相关法律研究比较透彻。于201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嘉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32
  • 擅长领域:私人律师、工程建筑、票据、刑事辩护、个人独资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