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杰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土地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已被查封的土地还能否转让?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者:张彦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8日|分类:房产纠纷 |1886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人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涉案土地。

土地被法院查封,在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解除前,土地转让协议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土地被查封,导致土地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转移、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规定并未明确处分查封财产合同的效力,因此,当事人以土地被查封为由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当事人就已被查封的土地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效,但是受让人并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转移、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将可能被人民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