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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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

发布者:张彦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37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某货车司机交通事故造成卢X死亡,卢X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卢X系城镇户口且在城镇工作生活,其子女系农村户口,原审法院认为应按农村户口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律师代理分析意见】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显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死者生前经常居住地及工作生活均在城镇,应按城镇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院判决结果】

支持律师意见,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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