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华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2018年12月,原告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牌二手和面机。购买时,被告向原告称为正品,双方以1500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原告即将货款通过支付宝转账形式支付给了被告。但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屡次出现问题,后来才得知,该产品不是**牌正品,系假冒产品。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2、被告返还原告已付货款15000元及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裁判分析: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现被告交付的货物经证实不符合双方约定,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好货款及运费15500元;三、原告自收到被告返还还款及运费三日内,返还被告出售的**牌和面机一台,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点评与建议:
买卖合同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类纠纷,民事主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全面、善意的履行己方义务,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该违约行为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就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此,作为合同的一方,我们要诚实信用,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出现违约,对方可能会追究己方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作为守约方,当对方不遵守合同约定时,要保留好合同、聊天记录、录音等能够证明合同约定、对方违约、损失的证据,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