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必然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视情况而定!
首先,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祖孙三代,即便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祖辈有健在的,都会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除非祖辈去世均早于父辈,或者均放弃财产继承,否则,独生子女是不能完全继承父母财产。
最后,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因此,父母如果生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此时该独生子女可以依照该遗嘱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中国的传统观念向来不愿意生前谈身后事,但时代在变,如今因遗产分配问题导致亲人反目成仇比比皆是,所以生前订立一份遗嘱,可能是避免遗产纷争的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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