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王家长子与父亲签订协议,协议明确规定,分家后长子不再负责赡养父亲。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审结此案,最终判决协议无效。王家长子需每月支付父亲生活费200元,并承担王明印今后一半的医疗费用。该判决已于今日生效。
今年89岁的王老汉,家住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大庄寺村。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伴、三儿子和女儿都已病故,现在随次子生活。1993年2月,王老汉与长子、次子分家,并共同签订一份分家合同书,三个邻居作为中间人,约定:王明印随次子生活,生活费用均由次子负担;长子王某“活不养死不葬”。随后,王老汉一直跟随次子生活。直到今年,王老汉身患疾病,花费大量医疗费,仅靠次子赡养有些困难,王老汉便希望长子也能分担一些,却遭到了长子的拒绝。王老汉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德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