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思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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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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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宝强式神操作

发布者:牟思宏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594人看过

最近舆论界有两件大事,让我们唏嘘不已。一位是苏先生,网络认识女友并闪婚,短短数月耗资巨大,并绝望轻生而去;另一位王先生在事业蒸蒸日上之际,不但被戴上绿帽子,且财产被转移殆尽。同样的境遇,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王先生,面对如此被动的局面,如此艰难的处境,没有选择放弃,没有选择抱怨,没有选择妥协。而是不抛弃、不放弃,经过跟刑辩律师的共同商谈,确定了周密的计划,最终扭转乾坤,虽然胜败未知,但大局已定。


作为从事刑侦工作多年的律师,深深佩服王先生的智慧和勇气,也折服他践行自己主演的电视剧中“不抛弃、不放弃”的斗志。生活中太多传统的案件,民刑交叉,局部把握很难破局,让我不禁联想最近办理的“套路贷”案件。最近上海最艰难的案件非不断多发的“套路贷”案件莫属。作案手法之专业,团伙作案分工之精密,利用法律漏洞之娴熟,剥夺被害人财产之贪婪,都无法不让人为之震惊。


或许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套路贷”案件,不妨学习下,《“套路贷”盯上的其实是你的房子》、《套路贷的流派》等文章。简单说来就是通过引诱借贷、虚高借条、伪造流水、委托公证、反复平帐等等看似专业合规但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的一系列的套路和手段让本来几万或十几万的债务像雪球般越滚越多,最终莫名其妙地房子被过户,人被撵走,让人倾家荡产。


类似民刑交叉案件,单纯从民事上看,每个环节都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律师的调查几乎拿不到任何有利的证据,去推翻具有很强效力的公证和当事人亲笔签字,不知情,不清楚,这些辩解在法庭上显得苍白无力。而看似完全合理的每个环节,从整体上看,却是精心策划的天罗地网,完全符合刑事案件的属性,这就是刑民交叉案件的复杂性。


我们办理的“套路贷”案件


案情回顾:事情还要回到2016年11月18日,当事人马老师心急如焚的找到我们,说房子被前夫抵押借款,不知为什么被卖掉了。我们迅速启动诉讼和调查程序,发现房子已经被第二次交易并办理过户成功,只能回来从长计议。经过了解:马老师前夫徐先生,因为急需用钱67万,向小叶所在的小额贷款公司短期借款,并约定高利息5万,小叶公司的小徐介绍其他贷款公司的狼先生,称可以用房屋抵押借款,于是在小叶、小徐的介绍下,认识狼先生,狼先生介绍黄先生作为资方,办理了房屋抵押借款,同日放款120万给徐先生,72万还给小叶公司,15.5万作为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预先扣除,30万现金取出来给了小叶、小徐等人。约定三个月归还,到期还款90万。到期后,徐先生未能如期归还欠款。


经过初步调查:房地产交易中心产调证明徐先生于2015年1月28日,与资方黄先生的岳母张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房屋抵押,2016年3月10日公证委托素未平生的李先生全权委托手续,后李先生和张女士共同办理了房屋买卖和过户手续。2016年8月8日,该张女士将房屋卖给了武先生。至公证处查询:发现2016年3月10日,徐先生至公证处当面办理了全委托公证,并制作了询问笔录。至银行调取流水:交易记录清楚显示张女士的转账120万,以及当日的取现情况。


我们经过初步分析,证据对我们非常不利,现有的证据均是从正规的地方调取,均是合法合规的,无法找出太多破绽,启动民事会一败涂地,唯一的办法就是启动刑事程序,我们迅速至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可惜事情比我们想象的难以开展,公安机关考虑到证据的缺失,案件的定性的模糊,打击的难度等因素,都对我们的报案只停留在制作笔录阶段。


还没等我们喘过气来,武先生一方已经按耐不住套取高额利润的诱惑,开始对马老师居住的房屋进行索要,先是上门催告,然后是上门骚扰,在我们报警,警方也倾向认为是民间纠纷爱莫能助的时候,便是砸门撬锁,经过几轮的报警不处理后,恰遇年关将至,我们的马老师女儿即将回家过年,终于顶不住对方群体的骚扰,更受不住警方的坐视不管,完全看不到希望所在,无论我们怎么鼓励,她都选择交出房屋,只想平静的生活,剩下的法律问题就全交给我们处理。


那一刻,我的心非常难过。她说自己独生子女,没有人帮她战斗,虽然很信任我们律师,可是我们主要还是幕后,不能一线作战。她内心更希望有人能够站在她的前面,帮她赶走这些无耻贪婪之徒。这是律师的苦恼,我不再是穿着制服的刑警。


战斗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还需要坚持。凭我多年的刑侦经验,我认为首先还是要从刑事打击入手,虽然经过“于欢辱母杀人案”的发酵,各方对“套路贷”的关注如火如荼,但是个案仍旧难以启动。尽管我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但还是于事无补,经侦决定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万般无奈下,我们只能启动民事诉讼,可惜一审法院知道房子已经交付,现有证据他们也是无可奈何的时候,根本不再过问我们是借贷关系还是对方律师主张的房屋买卖关系,只根据全委托公证,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


凡事都会有波折,处在低谷的人很难看到希望,很难不失去战斗的意志。当我和马老师就上诉进行探讨的时候,她问我,上诉赢的希望大吗?我说更难,她说我们放弃吧。那一瞬间,我懵了。我说:马老师,虽然我们的路很难,虽然我们已经尝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但是我们还没有穷尽我们所有的手段,我们还没有无路可走,我们要摆正心态,但是绝不能轻易放弃,不能让他们如此轻易的掠夺我们的财产,我们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她最终选择了相信我。那一刻,我很感动。


民事一审的失败,让我们坚定了重走刑事,和犯罪分子“死磕到底”的决心。虽然一审完败,但是我们从暂时的黑暗中紧紧抓住了一丝光明,庭上狼先生提交了书面证言,证明当初根本就没有借贷只是房屋买卖,抵押只是借贷的担保,这个证据可是我们的救命稻草。这足以证明狼先生等人,一开始就是着眼于房屋,诈骗动机呈现。就拿着这个,我再次踏进刑侦的大门,虽然那是我曾经天天要走的门,我希望这次能给我带来希望。


靠着这个我们坚持不懈下来之不易的证据,这次终于把刑侦的坦克启动了。结果就是摧枯拉朽,狼先生被逮捕了,其他几个也被取保并审查起诉。他们将面对的是十年以上的牢狱生活。虽然这不是我们要追求的,挽回损失的路也还很长,但是至少作恶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套路贷”案件之所以能够如此的天衣无缝,是因为他们费尽心机,更因为有太多的人贪婪无度,毫无底线和原则。这里有很多律师的参与,否则我们的对手没有这么强大。这里有公证人员的不遵守职业操守,公证不规范,我们的案件中的公证人员在事发后突然坠楼,让我们的案件曾陷入了被动。当然,我们对法律和自我权利的保护意识淡薄,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当我们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套路骗局,必须睁大我们的双眼,保持清醒的头脑,万一不幸沦为受害者,切勿忍气吞声,甚至向苏先生一样抛弃自己,让为恶者更加猖狂和肆无忌惮,必须要有王先生的智慧和勇气,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分子死磕到底!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一个好的律师一定是你坚强的后盾、出鞘的利刃,不会抛弃你的立场,更不会放弃你的利益,和你一起维护权益,坚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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