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韩瑞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7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1、原告A 公司以销售水产品为主业,同时也从事与水产品相关的其他业务。B公司为酒店管理公司,名下拥有多家高端酒店。
2、2021年8月底,A、B公司达成合作协议:A公司为B 公司定制一个高端专用海鲜池,造价8.5万元,同时A公司向B 公司提供海鲜产品;鱼缸造价款 B 公司分24期支付给A 公司,海鲜货款按月支付给 A 公司;
3、A公司组织工人将海鲜池建造完毕后,B公司因经营原因,不再经营该酒店,鱼缸造价款与海鲜货款分文未付。
【办案思路】
1、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海鲜池符合为分期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2、A、B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双方业务人员存在大量微信聊天截图,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3、起诉前,我陪同A 公司老板前往酒店现场(B公司已不实际经营)对海鲜池进行录像取证,固定证据。
【审理过程】
1、也许是B公司知道理亏的原因,经法院送达传票后,B公司未按时出庭,法院按B 公司缺席判决处理;
2、最终法院支持A 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决 B公司向 A 公司支付海鲜池造价款、货款共计11万元。
【办案小结】
1、任何合同都要签订书面合同,这样再出现纠纷维权时才方便举证;
2、微信聊天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一旦保存该聊天记录的手机毁损灭世,就会存在证据丢失的法律风险;
3、本案胜诉后,B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现在案件处理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将冻结、查封B 公司名下存款获其他财产用于清偿其对 A 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