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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发布者:穆玉乐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5日|分类:交通事故 |466人看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 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责任承担比例原则: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都有过错的,按比例承担。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则原则为相对无过错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一定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全部过错的,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的,机动车驾驶人将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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