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又是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说到底还是觉得天上会掉馅饼。没有想过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 事情经过:当事人因2023年5月底,为了办理境外信用卡??,通过网络??联系了不明人员。2023年6月在成都办理银行卡??,并签署了风险告知书。2023年7月又将银行卡??、手机??、电话卡及密码邮寄给网上认识的业务员。 ??转移资金:该??被用于转移资金140.6w,包含10名被骗人员的40.99w。 事情结果:被害人先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决定不起诉(依据《刑法》第67条、《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 风险提示:出借、出售银行卡??可能构成“帮信罪”,即使未被起诉,仍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征信等。
权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