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钊律师 09:00-21:59
张钊律师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_西安执行律师_西安刑事律师_西安经济律师_西安经济犯罪律师_西安张钊律师
1302287645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居间合同纠纷胜诉关键启示

发布者:张钊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0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西安市莲湖区某公司(经营者张三(化名))因中介合同纠纷,起诉某公司及李四(化名)。20199月,某公司委托李四与原告联系,由原告为其设备采购项目提供中介服务。原告随后促成某公司与西安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定购合同》,合同金额135.6万元。

李四与原告约定中介费18.6万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60%11.16万元),第二期30%5.58万元),第三期10%1.86万元)。2020420日,某公司支付第一笔11.16万元后,剩余7.44万元及李四另承诺的3万元费用一直未付。20228月,原告委托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张钊律师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李四辩称付款条件为采购方货款到账后方可支付,而采购方尚有15.6万元尾款未付,条件尚未成就。张钊律师则主张:居间行为在合同签订时即已完成,原告应取得全部居间报酬,且某公司截至20222月已累计收到货款140万元,远超合同总价的90%

判决结果

莲湖区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张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李四的行为代表某公司,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原告已成功促成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某公司也已收到足额货款,付款条件已成就。判决某公司支付剩余中介费7.44万元及额外费用3万元,合计10.4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88元。

案件心得

本案的胜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张钊律师对证据链的精准把握和对居间合同法律性质的深刻理解。他不仅完整呈现了微信聊天记录、合同、发票等核心证据,更关键的是抓住了“居间报酬请求权在合同促成时即成立”这一法律要点,成功反驳了对方关于“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张钊律师的专业判断和庭审表现,为原告争取到了全额胜诉判决,凸显了在商事中介纠纷中,富有经验的律师对于案件走向的决定性作用。


张钊律师 已认证
  •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 13022876450
    •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年

    • 平台积分

      160分 (优于57.1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张钊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305 昨日访问量:1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