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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签借款合同算债务转让吗

作者:北京市中盾(沈阳)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年0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0次举报


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不属于债务转让,第三人可能是作为担保人或者债务人,担保债务或者加入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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