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础概况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资某某,女性,九十年代出生,初中文化,无严重刑事前科,早年仅有一次不予行政处罚的治安相关记录。当事人因涉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本人委托温州李阔律师担任全程辩护律师。
(二)案件来源
当事人通过线上社交渠道与被害人结识,后续衍生两类涉案行为,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以两项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二、公诉机关指控事实
1. 诈骗犯罪事实 被害人通过短视频平台添加当事人社交联系方式,后续数月期间,当事人虚构自身患病、亲属患病、日常开销、更换手机、缴纳保释金、发生性关系收取定金、路费等多种虚假事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涉案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2.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犯罪事实 同一时间段内,当事人借助短视频、微信、QQ 等多个线上社交账号,向涉案被害人售卖淫秽视频、图片,从中赚取利润;经专业鉴定机构审查认定,当事人对外传播售卖的物品中,数十部视频、十余张图片均属于淫秽物品。
三、案件关键从轻情节(辩护核心要点)
接受委托后,我全面梳理全案证据材料,梳理出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作为核心辩护观点提交法庭:
1. 全额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案发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筹措资金,全额返还被害人全部被骗款项,主动沟通取得被害人谅解,出具书面谅解文书,大幅降低案件社会危害性。
2. 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当事人归案后自始至终如实供述全部涉案经过,完整配合侦查机关提取电子数据、核对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无隐瞒、无翻供,构成刑法规定坦白情节。
3. 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文书 在律师全程在场见证下,当事人自愿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 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认知薄弱,主观恶性较小 当事人学历较低,缺乏法律常识,未意识到线上售卖淫秽影像、虚构理由索要钱财均构成刑事犯罪,事前无预谋重大恶性犯罪的主观故意。
四、庭审辩护思路与法庭采纳情况
(一)我方核心辩护意见
1. 认可公诉机关指控两项罪名事实无异议,围绕当事人全部从轻情节,请求法庭对当事人从轻、从宽量刑;
2. 结合当事人退赔谅解、坦白、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低等多重减轻情节,恳请法院酌情降低刑期。
(二)法庭审理意见
1. 法庭完全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轻从宽辩护观点,认可全部从轻量刑情节;
2. 针对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综合本案两项罪名叠加、线上涉黄涉财复合型犯罪的案件性质,未采纳缓刑建议;
3. 认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结合辩护意见作出最终合并量刑判决。
五、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1. 当事人两项罪名分别定罪量刑:诈骗罪判处短期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短期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合并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合并罚金一万元;
2. 依法追缴当事人贩卖淫秽物品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3. 刑期规则: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足额缴纳。
六、本案律师办案总结与办案优势
(一)本案辩护工作亮点
1. 全流程全程跟进辩护:从当事人取保候审阶段介入,贯穿侦查沟通、审查起诉协商、认罪认罚见证、庭审出庭完整刑事流程,全程一对一跟进案件;
2. 快速促成谅解,夯实从轻基础:第一时间协调当事人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快速拿到谅解书,是本案从轻处罚最关键酌定情节;
3. 精准梳理法定从轻情节:熟练运用坦白、认罪认罚两项法定减轻量刑规则,结合案件细节形成完整辩护逻辑,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信;
4. 细致核对全部电子证据:逐一核对微信、QQ、短视频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淫秽物品鉴定报告等数十份证据,排除证据瑕疵,固定当事人如实供述的有利事实,杜绝庭审不利变数。
(二)同类案件法律提示(普法引流)
1. 线上以各类借口向他人索要钱财,虚构事实骗取资金,金额达到标准即构成诈骗罪;
2. 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线上售卖、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无论获利金额大小,均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3. 同时触犯多项罪名,法院会依法数罪并罚;
4. 涉网刑事犯罪当事人,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退赔、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核心途径。
(三)律师业务介绍
温州李阔律师专注办理各类网络刑事犯罪、诈骗类犯罪、涉淫秽物品类刑事案件,擅长处理多罪名并罚、线上涉财涉黄复合型刑事案件,熟悉认罪认罚制度适用、退赔谅解谈判、庭审从轻辩护全流程。针对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梳理、量刑情节挖掘拥有大量实操办案经验,可为涉刑当事人提供取保候审沟通、审查起诉协商、庭审专业辩护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
李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