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主任专业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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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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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

发布者:孙主任专业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362人看过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具体管辖如下:
1.一方提出离婚的,原则上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一方提出离婚的,另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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