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对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若未委托辩护人,司法机关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证据,且会见时不被监听。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通过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值班律师会提供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服务。
法律提醒:面对刑事侦查,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切勿因害怕而作出不实供述。合法行使辩护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