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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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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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能否要求出轨方不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

发布者:王诗琪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323人看过

案例

王大明和妻子刘萍已经结婚10年了,两人于20021010日结婚,并于三年后育有一个儿子。今年王大明发现妻子竟然有了第三者。尽管妻子挽留,仍然毅然决定离婚。但由于平时都是王大明在外工作,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收入。想到要分给有过错的妻子房子、存款、股票,王大明就心有不甘。王大明想问律师,能不能不分给妻子财产?

答:对于离婚时分割夫妻财产,出轨并不是不分财产的情形。

 

01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02律师提示

一、时刻注意家庭财产动向

当发生离婚纠纷时,往往伴随着婚姻中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对此律师建议要注意其是否有向境外开具的银行账户频繁转款、通过分期、分次、小额转移银行存款,特别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二、避免婚前财产的混同

为了避免离婚时婚前财产与夫妻财产的混同,律师建议将自己婚前的存款存入独立账户;婚前买房最好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不要登记在两人名下,如双方一起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标明双方共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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