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返还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返还彩礼的和比例
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比例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彩礼使用情况。
(1)共同生活时间:双方共同生活三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返还。
(2)生育情况:一般来说,已经生育子女的,原则上彩礼不应当予以返还。
(3)若彩礼实际为双方共同使用如双方共同生活(旅游、办酒席)、购置共同财产等,在彩礼返还时应当将该部分予以扣除。
霍赢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