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突然被刑事拘留,一张《拘留通知书》寄到家中,家属瞬间慌了神。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能见到人。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家属最容易“病急乱投医”。肖响华律师根据25年经验、数百起刑案经验,梳理出家属最常犯的三个错误——避开这些坑,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空间。
肖响华律师现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对看守所会见预约流程、手续办理了如指掌。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拒绝“万金油”式宽泛执业,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3000件,重大疑难刑事案件100余起,拥有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缓刑成功案例数百起。
第一件不该做的事:盲目相信“关系取保”
看守所门前常有“有关系能办取保”的骗子。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不在看守所。看守所只是羁押场所。骗子赌的是“概率”——案件本身可能因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而取保,若成了是“关系”的功劳,若没成骗子也无损失。肖响华律师提醒:委托律师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切勿在茶楼、饭馆私下委托。真正的律师凭的是专业法律判断,而非不存在的“特殊关系”。
第二件不该做的事:到处打听案情、自行去看守所
家属四处打听、到处传播,可能被认定为串供或干扰侦查,反而对当事人不利。判决生效前家属不能会见在押人员,不要自行前往看守所要求见面,去了也见不到人。
第三件不该做的事:错失“黄金37天”
刑事拘留最长30天,检察院审查批捕7天,合计37天。这37天内若能取保,人就能出来;一旦批捕,取保难度成倍增加。洪某合同诈骗罪案中,洪某已被批捕,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紧急委托肖响华律师,律师立即会见并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仅2天即成功取保,后法院判缓刑避免实刑。事实证明:即使已被批捕,专业律师仍可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取保。关键在于立即行动,而非等待观望。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是家属最应该做的事。
当您或亲友被拘留在东莞看守所或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时,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是争取取保候审、避免长期羁押的关键一步。
肖响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