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舒井秀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在2017-2021年期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在这期间两人发生婚外情关系,当事人未知的情况下,原告在这四年期间陆陆续续微信转账给被告十一万多,其中除了转账520,1314以外,还有八万多的转账记录。
一审法院采信被告,有些是属于消费开支,基于原告陈述事实理由依据,请求事项确定,法律关系为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二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否认借款,有部分为共同开支,经调查,在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未经原告本人同意情况下,擅自向被告转账汇款。但被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上述事实存在,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了被告,其行为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依法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原告要求确认两人之间的转账行为无效,依法予以支持。综合实情酌情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捌万元,本案胜诉,判决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