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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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经过起诉后对方主动付款。

发布者:陈华强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93人看过 举报

2025-03-31

律师观点分析

  • 律师观点分析

  • 简述案件情况:

客户经营建筑材料买卖生意,已经按照约定将建筑材料送给对方指定位置,经多次送货给对方,对方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多次催促均未支付尾款,后甚至无法联系,故委托本律师诉讼处理,最终以对方主动付款和解撤诉告终。

  • 律师建议:

生意难做,若出现被拖欠款项过久对方却迟迟没有履行,就要考虑委托律师诉讼追偿,及时止损。

陈华强律师,曾在东莞市某人民法院工作,现为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东莞本地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9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1441920********98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