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入股泡汤10万打水漂?周美岑律师‘锁’住李四房产,48天全额追回!”
案件经过
2017年5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李四等四人,对方称手上有某项目,愿把10%“股份”作价20万元转给他。王某现金一次性付清,签了《股份转让协议》。结果原始合伙人杨某压根不同意,也不追认,协议被三级法院认定“无效”。李四等人只愿退一半股金,2018年零零散散退了10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拖着剩余10万元不给。2025年4月,王某找到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周美岑律师。周律师连夜调取三级法院生效判决、固定取款流水、录音及微信记录,迅速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李四等人账户、微信、支付宝共12.8万元,随后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2025年6月底,巴州区法院当庭宣判: 1. 《股份转让协议》无效,四被告按各自收款金额退还剩余股金—李四3万、张三2万、王五3万、赵六2万,合计10万元; 2. 自起诉日(2025年5月8日)起,按一年期LPR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3. 保全费1160元、案件受理费2872元由四被告按退款比例承担。
案件总结
“协议无效≠钱打水漂”。周美岑律师三招制胜:
① 用生效判决直接锁定“无效”事实,避免重复举证;
② 诉前保全先冻账户,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③ 精准划分各自收款金额,让每人“按份买单”,执行零障碍。
从递交诉状到拿到判决书仅48天,王某10万元“复活”。周律师提醒:合伙先查“人合”,入伙需全体签字;一旦发现合同无效,立即保全+起诉,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周美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