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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调岗后以“旷工”为由解雇,被判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案)

发布者:华荣广州律师团队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243人看过 举报

2026-04-15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当事人被外派至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后用人单位以其存在外部持股、违反保密协议为由,单方将其调离原工作地点及岗位,安排至其他地点从事后台维护工作。当事人书面拒绝该调岗安排。用人单位遂以其未到新岗位报到、连续三天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仲裁,主张系违法解除。
结果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认为,调岗涉及工作地点、岗位、内容等重大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未能证明协商一致,其单方调岗决定缺乏依据。在此前提下,方当事人拒绝到岗不构成“旷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
律师代理要点代理策略清晰地将争议分解为两个逻辑步骤:首先,固定并挑战调岗行为的合法性。通过指导当事人及时出具书面的《调岗拒绝函》,明确表达了异议,并锁定“未经协商”这一程序瑕疵。其次,切断“旷工”与解雇之间的因果关系。论证在调岗本身不合法的情况下,所谓“新岗位”并非员工的合同义务,未到岗行为不具备可责性,从而彻底否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本案典型地体现了在处理因调岗引发的劳动争议时,首要审查调岗本身的合法性,不合法的调岗指令不能产生新的劳动义务

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是总所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分所,总所成立于1996年,目前拥有执业律师120多名,广州分所位于广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3144000********4B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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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4000********4B 婚姻家庭、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