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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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快线】最高院:守约方支出的律师费属于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发布者:杨建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888人看过


最高院:守约方支出的律师费属于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2018)最高法民终1214号

【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因合同一方存在违约,合同另一方为此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属于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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