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昆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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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二倍工资的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

作者:赵昆仑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52次举报
2023-02-21


近期,参考不同当事人所咨询的问题,发现很多问题都属于劳动争议类的范畴,尤其是对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二倍工资方面咨询格外多,问题集中体现在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两个方面。因此,为方便读者理清这三者的区别,笔者结合实务以及理论,希望能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学会分析自身所存在的情形,清楚自身是否符合相应索赔条件以及学会相应的计算方法。

首先,这三者的适用条件都必须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之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在此就不多加赘述,简单理解就是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劳动者有固定上下班时间,受用人单位管理支配并发放报酬。

其次,很多读者对于这三者的计算方式也略有研究,很多读者知道nn+1以及2n的计算公式,但可能并不了解n所具体代表的含义,其实此处的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但是,即使知道n是经济补偿金,也并不能直接得出计算结果,因为还要清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以及为什么要这样计算。

最后,读者朋友们可以将本文点赞收藏备用,也欢迎批评指正,接受法律咨询,不足之处,望请谅解。

一、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

(一)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该条款中综合了多个条款内容,因此读者进行了如下归纳终结。

1.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以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上述请求依据来源于法律规定,读者可一一对照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冲突,判断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通过上述规定可以发现,经济补偿金只有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才能主张,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的是,千万别随意签署离职协议,无上述离职理由而自愿离职的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述“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通过经济补偿金还可以看到有关工资的一个特殊规定,即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规定,也就是有些读者朋友所说的n+1。其实细心的读者朋友在上文(一)经济补偿金请求依据中第2点第(2)项中可以找到答案,也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形详见上文,此处不再赘述)此处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规定,就是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所应当额外支付的,这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赔偿金的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

(一)赔偿金的请求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分析法条可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实务中,考虑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已经恶化,不易再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一般都是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金而不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索要赔偿金之后就不可再行主张经济补偿金,二者不可兼得。

(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其实就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即读者朋友们说的2n,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可见上文,不再加以赘述。

三、二倍工资的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

(一)二倍工资的请求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法条,按照字面理解即可。

除上述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笔者认为该款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争议,故不再介绍本条所列。本文所指的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

首先,要明确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以及截至时间。很多读者朋友根据上述法条,很容易把二倍工资理解为一年之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一年的二倍工资,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应当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照这种计算方式,二倍工资最多只有十一个月而不是十二个月。

二倍工资一般按照劳动者月工资二倍计算,实务中,用人单位每月会给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在此情形下,只需要对实发工资进行计算,就能得出所需要主张的二倍工资差额。

综上,实务中存在诸多劳动争议情形,本文可简单判断有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二倍工资的请求依据以及计算方式,具体还需要结合自身案情加以判断。保障权益需尽早,以防过了仲裁时效,自己无法处理的案件一定要及时咨询以及委托律师。更多想要了解的案情,也可以私信加关注,接受法律咨询。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理论知识储备丰富,实践经验充足。从业期间,处理过有关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2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离婚、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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