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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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人失联怎么追偿?

发布者:张子皓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309人看过

1、借贷人失联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接待人的财产;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然后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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