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个话题,太沉重了。在我办过的离婚案子里,一旦有家暴掺和进来,整个案子的性质就变了。那种血淋淋的现场照片,那些压抑着哭声的录音,我看过太多次,听过太多次。但最让我揪心的,不是施暴者的残忍,而是受害者在第一次挨打之后,那种茫然无措的状态。她们不知道找谁,不知道留什么证据,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家暴。
今天,我就把被家暴之后,你每一步该做什么,按时间顺序给你讲清楚。这些操作步骤,可能会在某个时刻,救你于水火。
第一步,也是所有后续维权的地基:报警。这个警,你必须报,而且要报得明明白白。别打那种哭着说不清地址的电话,深吸一口气,冷静地告诉接线员三件事:你是谁,你在哪里,有人正在对你实施暴力。警察到了现场之后,你要求他们做的不是调解,而是做笔录。这份笔录,是你在法律上留下的第一份官方记录,至关重要。你要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对方怎么打的你,打了哪里,一五一十地告诉警察。如果对方在你报警之前,有长期的精神控制、辱骂、恐吓,你也一并说出来,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笔录做完,你要要求警察给你出具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份东西,是对施暴者的一次法律警告,也是你将来上法庭时,证明暴力行为存在的铁证。
第二步,警察走了,但你的伤还在。别觉得青一块紫一块养几天就好,你得去医院。去医院不是为了包扎伤口,而是为了留下医学记录。你挂完号,医生问你怎么了,你一定要清楚地告诉他,这是被配偶打伤的。医生写的病历,就是你的伤情记录。这份病历,配合你之前报警的笔录,就能形成一个初步的证据链条。
第三步,在你报警和去医院的过程中,以及之后的任何时间,证据的收集不能停。把你受伤的部位拍下来,把家里被打砸的现场拍下来。他事后如果发微信道歉,说“宝贝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动手了”,这条信息,你一个字都别删。你回复他,不要骂,不要吵,就冷冷静静地确认事实:“你今天为什么要用拳头打我?你知不知道你打的是我的头?”让他承认,让他复述。这种聊天记录,是法官最愿意看到的证据。
第四步,是很多人都会忽略的一个关键操作: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多人觉得这是打官司才要的东西,大错特错。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独立于离婚诉讼之外的。你不需要先提出离婚,只要你遭受了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你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一旦法院签发了保护令,就会禁止他再对你实施暴力,禁止他骚扰、跟踪、接触你,甚至可以责令他搬出你们共同的住所。这张保护令,比报警还管用,它是一道由司法机关背书的防火墙。它最大的威力在于,对方再敢碰你一下,就不再是简单的家事纠纷,而是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可以立刻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走到这一步,你手里的牌就已经非常有力了。这份告诫书、这些照片、这份聊天记录、这张保护令,它们汇聚在一起,指向一个确定无疑的法律事实:你是家暴的受害者,而对方是一个施暴者。在将来的离婚诉讼中,家暴是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事由,也是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更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对方的一个重大扣分项。
我知道,被家暴之后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恐惧、羞耻和逃避。但请你记住,沉默和忍耐,换不来施暴者的怜悯,只会纵容下一次更狠的拳头。你的一再退让,就是对自己和孩子最大的残忍。法律已经为你搭好了逃生的梯子,你只需要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当你把这些证据牢牢攥在手里的时候,你就拥有了拿回人生主动权的最强武器。
甘河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