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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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超期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者:梁燕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4719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超期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1、国家赔偿没有超期申请的规定,超期就不能要赔偿了。法律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国家赔偿复议后答辩状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答辩人的详细信息: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地址,电话。

2、委托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姓名,性别,地址,电话。

3、答辩的具体案由,答辩的意见。

4、答辩状最后写明人民法院的名称,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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