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支出以及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赔偿费用有:
1. 医疗费;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精神抚慰金;
4. 营养费;
5. 护理费;
6. 误工费:
7. 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协议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赔偿的协议。保险公司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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